

會員細則
本細則依據《立國教育論壇章程》相關條款制定。本論壇實行“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制,“凡年滿十八周歲、擁護本論壇章程、從事教育行業及教育周邊服務的中國公民和單位”,由本人或單位提出申請,報本論壇審核部門批準并履行手續后,成為本論壇會員,享受章程規定的相關權利和義務。
第一章 會 員
第一條 會員類別
會員分為正式會員和非正式會員。
正式會員分為:發起會員、榮譽會員、鉆石會員、白金會員和普通會員;非正式會員為:臨時會員。
第二條 各類會員的定義
(一)發起會員:指與論壇原始發起單位共同發起,直止首屆論壇開啟前申請的學校、教育機構負責人、知名人士、非營利機構以及有行業影響力的個人;
(二) 榮譽會員:指在論壇創建發展過程中為論壇做出重要貢獻的個人、公司和組織;
(三) 鉆石會員和白金會員:指參加論壇所有活動包括決策過程、且其申請已經被批準的個人、企業和組織;
(四)普通會員:以出席、觀摩論壇年會以及其他活動為目的、且其申請已經被批準的個人、企業和組織。
(五)臨時會員:指一次性繳費出席、觀摩論壇主題年會及其他業務活動、且其申請已經被批準的個人、學校、企業和組織。
第三條 會員條件
凡擁護《立國教育論壇章程》,自愿履行章程規定的義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類學校、培訓機構、教育服務企業以及任職于學?;驒C構的董事長、校長、副校長、教授、教師等教育工作者,和熱心于教育事業并做出貢獻的社會各界人士,承認本論壇章程,自愿參加本論壇活動,經申請或推薦,經審核批準成為本論壇會員。
第二章 會員名額和會費
第四條 各類會員的名額分配和會費標準
(一) 發起會員:36個發起單位,每個單位擁有1個發起會員名額,每名發起會員繳納入會費一萬元人民幣。發起會員的申請時限為3個月,期滿后將不再接受申請,享有3年會員待遇,需在屆滿后提前一個月續費。
(二) 榮譽會員:凡符合榮譽會員單位和榮譽個人申請條件的,免交入會費。
(三)鉆石會員:入會費5萬元人民幣。
(四)白金會員:入會費3萬元人民幣。
(五)普通會員:入會費1萬元人民幣。
(六)臨時會員:以論壇活動前的收費標準為準。
(七)榮譽會員、鉆石會員、白金會員、普通會員名額不限,期限為3年,會員到期后可優先申請繼續成為會員。臨時會員為一次性繳費參會。
(八)理事會可決定是否對各類會員的名額分配做出修改。
第三章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所有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根據會員類別頒發官方會員證書和牌匾,可在對外宣傳中冠以“立國教育論壇會員”名稱;?
(二)會員大會表決權、選舉權;
(三)對論壇主題年會及其他活動有關議題的建議權;
(四)參加主題年會的權利;
(五)在主題年會及其他活動期間與政府機關、行業協會、商會、及學術界領袖進行直接交流的權利;
(七)通過論壇建立的工作網絡尋求合作機遇;
(八)就企業問題的診斷尋求論壇幫助;
(九)可在對外宣傳中冠以立國教育論壇會員的名稱;
(十)享有論壇舉辦活動的各種優惠待遇;
(十一)獲得論壇提供的教師人才的培養并獲得學時證書;
(十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六條 發起會員和榮譽會員的權利
除了第五條的規定,發起會員和榮譽會員的權利還包括:
(一)會員大會發言權、表決權以及會員事務委員會委員和學術委員會委員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在每次主題年會期間可以免費享有2名出席論壇主題年會的代表名額;
(三)委托論壇就其關心的問題舉辦專題研討會;
(四)優先享有論壇舉辦各類活動的承辦權或贊助權;
(五)委托論壇就其學術成果的商業拓展計劃進行市場分析和法律咨詢;
(六)在論壇主題年會和其他會議及其有關后勤方面的優先安排。
第七條 鉆石會員的權利
除了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鉆石會員的權利還包括:
(一)在論壇主題年會期間會員的首席代表(僅限學?;驒C構負責人、業界知名人士級別)可優先安排坐貴賓桌,在其他重大社會活動中也安排最佳位置;
(二)在主題年會期間會員的首席代表可優先參加領導人會見和其他小型招待會;
(三)會員的首席代表(僅限學?;驒C構負責人、業界知名人士級別)可有優先機會在主題年會作會議發言;
(四)在每次主題年會期間除優先免費享有2名出席論壇主題年會的代表名額外,其它參會者可享優惠待遇;
(五)可以推薦發言人參加會議發言;
(六)可在論壇網址自由鏈接單位的網址。
第八條 白金會員的權利
除了第五條、第六條的規定,白金會員的權利還包括:
(一)在論壇主題年會期間會員的首席代表(僅限學?;驒C構負責人、業界知名人士級別)可安排坐貴賓桌,在其他重大社會活動中也安排優先位置;
(二)在每次主題年會期間除優先免費享有1名出席論壇主題年會的代表名額外,其它參會者可享優惠待遇;
(三)會員的首席代表(僅限學?;驒C構負責人、業界知名人士級別)可有機會在主題年會作會議發言;
(四)可以推薦發言人參加會議發言;
(五)可在論壇網址自由鏈接單位的網址。
第九條 普通會員的權利
普通會員的權利包括:
(一) 優先參加論壇組織的年會和其他活動,并享有最優惠待遇;
(二) 獲得論壇提供的信息、使用論壇網站的信息資源;
(三) 通過論壇建立的工作網絡尋求合作機遇;
(四) 優先參加論壇組織的重要學術活動;
(五) 委托論壇推薦或培訓人才;
(六) 理事會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 會員的義務
會員的義務包括:
(一)遵守論壇章程及有關規定;
(二)遵守并執行論壇決議;
(三)保護論壇合法利益;
(四)依照論壇有關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論壇提供真實可靠的資料與信息;
(六)理事會規定的其他相關義務。
第四章 報送材料與審核、年檢程序
第十一條 報送材料
(一)申請人如為單位,申請時應向論壇會員管理中心提交以下文件和資料:
(1)入會申請表,申請表應由機構代表人簽署意見并加蓋申請人的公章;
(2)辦學許可證或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3)單位簡介及曾獲得榮譽的有效證明材料和圖片;
(4)負責人提供個人詳細履歷及曾獲得的榮譽等;
(5)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6)負責人兩寸藍色證件照四張;
(7)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需真實、有效、詳盡。
(二)申請人如為自然人,申請時應向秘書處提交以下文件和資料:
(1) 申請人簽署的入會申請表;
?。?) 申請人免冠半身照片2張;
?。?) 申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 申請人簡歷;
第十二條 遞交申請的方式
(1)申請文件及資料均應以快遞方式直接送交論壇會員中心(申請表可以先行用電子郵件、傳真或其他方式發至會員中心以供參考)。
(2)當地已申請設立“論壇XX地區分會”,也可先遞交至分會會員管理部匯總,再由分會會員管理部遞交至論壇總部會員管理中心;
第十三條 審核程序
?。ㄒ唬T中心在收到申請人遞交的全部申請文件和資料后,即開始對申請人的入會資格進行核實審查,并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給予申請人會員資格的決定, 將向申請人發出書面通知。
(二)申請人需在收到該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會員費。
(三)會員中心在確認收到該款項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出正式的會員證書,申請人的入會時間以正式會員證書上的簽發日期為準。
(四)如會員中心在上述期限內未收到申請人有關會費,或 申請人提供的文件或資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夠充分的,10個工作日內還未把補充材料送交會員中心的,均視為申請人自動放棄處理。
?。ㄎ澹?申請人成為正式會員后,如果會員中心證實其申請入會時所提交的材料存在不真實的情形,秘書處有權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并提交論壇理事會討論,經理事會決議取消其會員資格的,將向有關會員發出書面通知并同時在有關媒體刊登公告。
第十四條 會員年檢
會員證書須每年年檢,無年檢合格標識無效。每年主題年會期間為年檢時間。
第十五條 會員費的支付方式
會員費應以電匯方式匯至以下帳戶:
開戶銀行:招商銀行青年路支行
戶 名:北京立國教育科學研究院
帳號:110912460710101
第五章 退會、除名及申訴
第十六條 退會
鉆石會員、白金會員和普通會員因個人原因需要退會的,可向論壇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秘書處將根據實際參加論壇活動時間退還剩余年度相應會費。對于不提出書面申請的,視為自動退會,所交納會費將不予退還。
第十七 除名
凡有以下情況的均可論壇報秘書處除名,除名后會費不予以退還。
(1)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利益;
(2)違反論壇章程;
(3)做有損論壇形象和聲譽的事件;
(4)接到2個及以上客戶關于單位或單位負責人道德人品極其敗壞的舉報;
(5)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會員大會的會員;
(6)與論壇失去聯系兩年以上的;
秘書處將根據實際情況予以除名并在論壇官網上公布,會員資格即終止。
第十八條 申訴
對于論壇秘書處的除名決議,會員認為不當時,有權向監事會提出申請,由理事會復議,直至向會員大會申請仲裁。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九條 解釋
本細則的解釋權歸論壇理事會。
第二十條 生效/適用
本會員細則自第一屆論壇年會召開公布后即生效,適用所有會員,包括本細則修訂前招募的會員和以后的新會員。